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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资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年02月05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一、前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结合廊坊市国资委的职责和工作实际,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内容包括前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市国资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2223304

二、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市国资委紧密结合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强化措施,统筹推进,进一步完善网站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服务环境,着力提高国资系统信息公开化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履行政府职能,提升工作透明度,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此基础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部署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要求分解落实到各个室和各监管企业,为规范有序地推进我委政府信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严格制度规范。修改完善我委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如《廊坊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廊坊市国资委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务舆情制度》等,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公开方式、主要内容、公开时限、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保密管理要求,我委制定《廊坊市国资委网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管理规定》,凡涉及上网发布的信息,必须经信息发布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四层审核签字,方可上网发布。涉及重大问题、敏感性信息等内容须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批准,方可上网发布,确保了我委所有上网公开的信息均无失泄密事件发生。


 

3强化平台保障。一是国资委门户网站始建于2006年,于2017年完成改版升级,服务器托管于发改委机房,网站重新进行栏目调整,互动和服务功能更加强大;二是制定《网络信息保密制度》《网站安全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三是完善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对暴力破解的防范,严格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四是建立读网制度,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责任分工》落实情况

1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和宣传力度。2017年共召开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会议1次,专题会议1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5次,及时传达了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中,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地对外公开,不断提高国资系统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调研摸底监管企业网站建设情况。201710月,市国资委办公室对6家开设网站的监管企业开展摸底调研,在摸清企业网站建设情况,网络运维机构、环境、方式及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网站主要功能、服务范围、数据存储及备份等情况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网站的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提高网站信息保障水平。其他没有网站的企业通过国资委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2017年度政务公开情况

1、全面推进“五公开”工作。

一是在推进决策公开方面。目前,我委出台的各项改革方案基本上只针对监管的国有企业。下一步,如有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我委将严格按照(冀办发201638)文件关于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二是在推进执行公开方面。目前,我委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涉及我委的工作均制定了落实责任、分工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鉴于这是一项新的工作,下一步,在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的基础上,细化工作措施和实施步骤,把可以公开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三是在推进管理公开方面。我委已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开了我委的责任清单。为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我委正在起草《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四是在推进服务公开方面。我委有关购买公共服务的事项均按照要求通过财政部门进行公开。五是在推进结果公开方面。2017年初我委《2017年度人员、正常经费、专项经费支出安排表》《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在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国资委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同时,将我委制发的应公开的各类国有企业监管文件在国资委门户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2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制定《廊坊市国资委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指导监管企业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按照市政府分工方案的要求,市国资委重点负责落实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经与省国资委对接,目前未出台《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但市国资委参考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国资发〔2016315号),拟定了《关于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拟文稿),待省国资出台《关于推进省属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后,对拟文稿进行修改调整,征求各方意见后出台。三是我委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通过廊坊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廊坊市国资委网站、省国资委网站3个主要渠道进行主动公开。2017年度,我委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25篇,其中在廊坊市国资委门户网站更新276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新89篇,省国资委公开平台更新60篇,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同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完成对外宣传报道9次,其中《廊坊日报》5次,廊坊电视台4次。

3、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

因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不涉及落后产能等情况,无去产能相关工作,不需公开相关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委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仍有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理解不够深入,对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深刻,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够强。

下一步,我委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抓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教育,增强公开意识。各科室、各监管企业切实负起责任,确保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二是加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抽调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干部,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力量。三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改完善我委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科室和干部的考核体系,使我委的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四是围绕推进执行公开,重点推动我委执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过程的公开。五是以建设阳光国企为目标,推进国有企业整体运行信息的公开,指导监管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做好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工作。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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