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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8年07月27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按照市国资委第十四次党委(扩大)会议要求,为加快推动市国资委监管全民所有制企业完成公司制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㈠坚持分类推进。对具备公司制改革条件的企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长期无经营业务的“僵尸”、“空壳”等不具备公司制改革条件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出清。

㈡坚持依法合规操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公司制改革各个环节在法律制度框架下进行。

㈢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正确处理公司制改革与企业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和力度,确保公司制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如期完成。

二、工作范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市国资委直接出资的10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一。

廊坊市天都大酒店、廊坊市农工商总公司和河北省农业机械集团廊坊分公司等3家事企不分的企业,不在此次改制范围,待市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政策出台后,按照相关政策推进企业改革工作

三、目标任务

廊坊市城市建设工程集团公司、廊坊市保安服务公司、廊坊市林美商厦、廊坊市化工经销公司和廊坊市机械研究所等5家企业,作为第一批公司制改革企业,20189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廊坊市饮食服务公司和廊坊市广阳加油站等2家企业,作为第二批公司制改革企业,2018年底前完成改革工作;廊坊市爱尔血液净化器材厂、廊坊市卓越人力资源开发咨询中心和廊坊市中粮宾馆等3家企业,作为第三批公司制改革企业,20193月底前完成改革工作。

三、改制方式

企业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四、工作步骤及进度要求

㈠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市国资委召开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动员会议,对委监管企业推进公司制改革工作进行政策宣传和安排部署。

2、企业内部决策。企业或企业托管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分别召开党组织和班子办公会议,对推进公司制改革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3、建立制度扫清障碍。企业理清企业资产及人员状况,按照企业实际,建立财务审计、职代会等制度,为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扫清障碍。

4、制定改革方案。企业研究制定本企业公司制改革方案。改革方案应包含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内容。

5、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改革方案。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企业公司制改革方案。

6、审批改革方案。企业改革方案,经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市国资委党委会议批准。

7、落实方案。企业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操作,完成党组织建设、公司治理主体构建、章程修订、工商登记、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推动公司制改革方案全面落实。

㈡进度要求

委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按照上述工作步骤实施操作,第一批企业20189月底前完成;第二批企业201812月底前完成;第三批企业20193月底前完成。具体进度详见附件二。

五、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

㈠机构组成

为做好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成立由市国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国资委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国资委公司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长:范增英  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刘彦峰  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李铁生  党委委员、专职副书记

        赵建文  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宝明  党委委员、副主任

        刘景鸿  副主任

        肖志才  副主任

        杜建文  系统工会主任

        吴俊彦  副调研员

  员:冀    企业改革科负责人

        张建涛  综合法规科科长

        李海伦  产权规划科负责人

        段炳立  企业财务监督与审计科科长

        郭丽娜  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科长

        付国民  党建工作科负责人

        王瑞清  系统工会副主任

        王忠才  群众工作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综合协调等。办公室设在企业改革科,张宝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㈡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推进公司制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委相关分管领导及科室根据工作职责,负责指导企业推进公司制改革工作。

同时,为确保工作进度,成立三个委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督导组,负责传达市国资委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了解工作执行情况,督导各企业抓好落实,确保任务完成。督导组具体组成及分工详见附件三。

六、有关要求

㈠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企业改制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坚持公开透明,做好信息公开,切实加强对公司制改革全过程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㈢落实工作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公司制改革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国资委各分管领导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市国资委相关职责科室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政策支持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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