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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年05月28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各监管企业:

现将《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

 

 

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廊坊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解放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国资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切实发挥好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精心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分级分层次组织观看专题片,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市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各企业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安排专题学习,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纳入各层级干部培训必修课程,创新学习形式,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强大声势。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在机关、商场、车站、厂区等场所设置专题展板或条幅标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曝光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四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廊坊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会议制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管控事故风险,消除盲区漏洞。五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切实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六是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市国资委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同时,加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导检查力度,确保企业在岗、转岗、新招录、特种作业人员做到100%考核合格上岗。七是每年开展一次典型经验交流活动,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安全生产管理先进企业观摩交流,学习借鉴先进企业管理经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建立健全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企业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夯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监管企业全部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复审)工作,并把“双控”机制建设融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运行过程中,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完善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各监管企业按规定完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评审(复审)及备案工作。三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要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动态调整。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开展自查,企业自查于2020年8月底完成,并制定整改方案。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和标准化创建,全面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打非治违”。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违规存储、处置危险废弃物、违规排放废水、废气、废液,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合法企业超范围经营、证照过期仍继续生产经营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行为。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查巡查,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指导企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二是深入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车通道、建筑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微型消防室以及消防控制室等内容。

(五)交通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三项制度”,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二是加强“两客一危”、城市客运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车辆技术维护,严防“带病车辆”上路运行。三是严厉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占用应急车道、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五是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

(六)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完善工作制度和标准规范,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二是配合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围绕危化企业、压力管道、气瓶安全、起重机械、电梯等行业领域,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

(七)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建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全面排查治理老旧房屋安全隐患,积极排查治理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二是深入开展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工地专项治理,依法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三、时间安排

坚持常态化开展企业自查自改、部门监管督查、强化制度建设等工作,推动企业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保持高压态势促进整治任务落实、通过长效机制建设推动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

从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5月底前)。按照《廊坊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分别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2月)。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建立工作推进台账,逐项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开展考核、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重大问题隐患、责任追究、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曝光。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对整治有遗漏、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

各监管企业分年度总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市国资委,由市国资委汇总梳理后上报市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监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亲自安排、部署、调度,亲自带队开展检查,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市国资委成立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开展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监管企业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二)改进督导方式。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依法从严处罚。鼓励企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监督企业按时整改到位。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

(三)严格督促落实。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强化通报、约谈、曝光、警示等措施。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预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广播、板报、网络、车载电子屏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鼓励广大职工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员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附件: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名  单

组  长:范增英  党委书记、主任、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刘彦峰  党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

        李文阁  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成  员:李铁生  专职党委副书记、三级调研员

        李冬生  党委委员、副主任、一级调研员

        赵建文  党委委员、副主任

        张宝明  党委委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刘景鸿  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肖志才  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郝艳芬  副主任

        杜建文  系统工会主任

        刘立昌  四级调研员

        吴俊彦  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文阁同志兼任。

办公室成员:于贺民  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

宋世宇  安全生产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廉文光  安全生产管理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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