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你好,欢迎你访问廊坊国资委.返回首页加入收藏
您当前位置:廊坊市国资委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廊坊市国资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年06月09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机关各科室、各监管企业:  

现将《廊坊市国资委2020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6月3日

 

   

 

市国资委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20年市国资委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积极适应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相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突出重点宣传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专题讲座等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系列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集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突出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提高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3.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阐释宪法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的重大意义,增强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积极参加全市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结合实际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机关。 

4.突出抓好与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工作,深入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核心的国企国资改革“1+N”系列文件、《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的我省国企国资改革系列文件。大力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公司治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网络安全、保密工作等法律法规,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重点普法对象  

5.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完善落实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日常学法、法治培训等制度,促进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开展《廊坊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实施办法》专项检查,推动落实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6.坚持从一线职工抓起。各监管企业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日常学法制度,结合企业工作需要,拓宽学法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普法教育,提高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强化工作措施 

7.健全协调协作机制。各监管企业要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财务、纪委、工会等部门的协调,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统筹协调、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8.推进实体阵地建设。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相统筹,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发挥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衔接。深入挖掘传统宣传载体的内在潜力,通过开设专栏、创办法治刊物、举办展览等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9.推动普法新手段创新。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强互联网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与普法的深度融合。充分利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积极搭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便捷性和互动性。

10.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利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明确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注重营造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

11.健全工作机制。各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取得实效。

12.加强工作指导。法务机构定期向企业党组织汇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同时,要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13.完善工作保障。加强普法经费保障,确保普法工作正常开展。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

版权所有: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冀ICP备19015276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653号

联系电话:0316-2223888 网站识别码:1310000031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