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年03月10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委宣传部和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廊坊市国资委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认定下列人员具备初级政工师任职资格(共 11人):
助理政工师(10人)
李园周 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
常文静 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群部职员
王向梅 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政研室职员
王亚娟 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职员
刘建辉 廊坊市保安公司办公室主任
王 艳 廊坊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董明影 廊坊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卢建军 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
张永杰 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办室党务专员
刘 畅 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管
政工员(1人)
张 坤 廊坊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从2016年12月31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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