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你好,欢迎你访问廊坊国资委.返回首页加入收藏
您当前位置:廊坊市国资委 >> 工作动态

我市印发《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8年10月26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为规范企业投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国资委起草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并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施行。

《办法》突出分级管理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管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并要求企业健全完善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企业投资决策、风险管控、违规责任追究等环节。

《办法》的施行将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加强国有资本管理、促进监管企业实现转型升级,市国资委将从投资项目从实施的必要性、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影响程度、企业投资风险承受能力、企业间产业协同等方面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核。根据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从投资方向、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投资能力等方面对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含调整计划)进行审核。

-

版权所有: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冀ICP备19015276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653号

联系电话:0316-2223888 网站识别码:1310000031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