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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05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各监管企业:

为全面贯彻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深入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廊坊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廊安办〔20194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以下简称“双控”)机制建设,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发生之前,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形成企业“风险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工作模式,实现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夯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坚强基础。确保20206月底前,全系统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企业完成“双控”机制建设;202010月底前,全系统中小微企业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二、重点工作内容

各企业严格落实省政府2号令规定的各项义务,按照省各有关部门印发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指引)》要求,建立健全“一图、两单、一账”:一图,即逐级编制、公示安全风险分布图,重点部位、区域设置风险公告栏、警示标识,岗位设置风险告知卡;两单,即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信息清单和隐患排查清单,较大以上安全风险要制定具体的管控方案;一账,即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台账,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具体工作任务有:

(一)建立健全“双控”工作制度

1.建立工作制度。围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风险辨识公示制度、风险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等“双控”工作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对“双控”工作进行全过程规范管理。

2.明确层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双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知“双控”机制建设中应建立的制度、风险分级的方法、风险辨识的流程等主要内容和省政府2号令相关要求。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成立由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等专业人员以及一线员工代表参加的“双控”工作推进团队,具体负责“双控”机制建设工作。

3.建立工作档案。建立“双控”工作专门档案,对本单位安全风险分布图、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隐患治理信息台账、隐患整改方案等构建“双控”机制、开展“双控”工作的相关资料集中统一归档,进行痕迹化管理,实现可追溯管控。

(二)加强“双控”教育培训

1.开展专项培训。对“双控”工作推进团队开展专项培训,重点培训如何发动和指导全体员工对其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岗位辨识的安全风险以及制定的管控措施进行审核。

2.组织全员培训。组织全体员工参与“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员工结合各自岗位,熟练掌握风险辨识方法、风险分级原则、制定管控措施的要求等,形成风险管控措施由岗位一线员工制定、车间审核、部门审定,并由一线员工来实施、评估、完善的往复工作流程。

(三)编制发布风险分布图

1.开展全面辨识。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的风险因素辨识方法,对生产过程中人、物、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要素开展辨识,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辨识要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通过辨识确定本单位风险点数量,并逐个确定责任人。

2.公示风险分布。按照风险因素辨识的结果,按要求对不同风险等级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进行标注,根据生产组织、工艺等行业特点,逐级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

(四)制定并公布风险管控措施

1.制定管控措施。针对风险因素辨识的结果和风险分布图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从工程技术、管理、个体防护等方面制定和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2.提高管控效果。在制定管控措施时,应当遵循消除、替代、工程控制、管理控制、个体防护的优先层级顺序,其中消除类措施可单独制定,后四项管理措施宜结合使用,以提高风险管控效果。

3.公示管控措施。在醒目位置、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示栏,制定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应急措施、责任人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五)建立健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1.明确台账(清单)内容。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应包括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2.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风险等级,及时调整管控措施和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3.利用社会力量。本单位专业技术力量不足时,可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指导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但不得包办或代替企业。

(六)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

1.明确清单内容。依据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按照风险等级与管控责任分级编制本单位各级、各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内容包括: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失职部门和人员、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

2.开展隐患排查。按照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开展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对风险管控措施失效或弱化形成事故隐患的,列入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七)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1.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

2.组织方案论证。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家参加。

3.报告重大隐患。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整改方案中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八)建立健全隐患治理信息台账

1.明确台账内容。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应包括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

2.实现闭环管理。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全过程记录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事故隐患发现、登记、整改、验收、销账的闭环处置,实现对本单位隐患自查、自改、自销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并依据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定期完善风险管控措施。

三、推进工作时间划分

“双控”机制建设工作分三个阶段完成。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98-9月)

各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召开专题会议,对本单位“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典型培育阶段(201910-12月)

各企业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积极参与企业试点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企业观摩学习活动,全面借鉴试点经验。

(三)全面推进阶段(20201-10月)

1.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企业

20201月底前建立健全本企业“双控”工作管理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组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推进团队,明确任务图和时间表。

20202月底前全部完成风险因素辨识、明确风险等级、制定风险分布图。

20203月底前参照典型示范单位模式,完成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和公示,制定包括风险防控措施的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

20204月底前结合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清单)组织全员培训和岗位培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形成全员查隐患、有隐患及时治理的局面。

⑸ 经过2个月的试运行,20206月底前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⑹ 对于长期停产的企业,于恢复生产后一年内按照以上要求执行。

2.中小微企业

参照规模以上企业的建设模式,于2020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是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的重大举措。各企业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双控”机制建设作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大胆探索,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效果,防止出现被动应付的现象。

(二)加快工作进度。已完成“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的企业要继续推进保质提档升级工作,扎实做好“双控”机制建设与企业日常管理、安全标准化的创建和运行相融合,持续长效的开展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完成“双控”机制建设的企业,要加快工作进度,借助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力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本单位“双控”机制建设。

(三)严格考核问责。各企业要按照市国资委“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加快完成“双控”机制建设任务,确保各项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市国资委将把企业“双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对“双控”机制建设的过程监督和考核问责,对工作被动应付、体系建设落后的企业进行通报、约谈,对通报、约谈后工作仍不见起色的企业,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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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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