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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年09月11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营造质量提升良好氛围,按照廊坊市质量强市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廊质强办[2020]18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决胜全面小康。

二、活动时间

202091-2020930日。

三、活动形式

市公交集团利用本单位的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廊运集团出租车利用车载LED显示屏进行宣传。

四、实施方法

为确保“质量月”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广泛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质量提升良好工作氛围。

(一)公交LED屏幕滚动宣传。市公交集团信息调度平台,要将“2020年质量月活动口号”推送至全部公交车内LED电子屏幕,由屏幕滚动播放进行反复宣传。

(二)网络平台宣传。利用市公交集团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大力宣传“建设质量强市,决胜全面小康”。

(三)出租车LED显示屏宣传。廊坊交通运输集团所属出租车利用车载LED屏滚动宣传“建设质量强市,决胜全面小康”。

四、相关要求

市公交集团、廊运集团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质量月”宣传工作取得实效。两家企业要务于1012日前,将宣传工作组织落实情况上报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科(207室),同时报送具体宣传活动开展的视频或图片佐证资料。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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