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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2018年“国庆”、“中秋”廉洁过节的通知

时间:2018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各位委领导,机关各科室及各企事业单位:

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各科室、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两节”特点,强化教育监督问责,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具体规定落地生根,坚决杜绝和纠正“四风”,确保“两节”风清气正。现就廉洁过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关键节点,严明纪律规定。国庆、中秋是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各科室、各单位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宣传教育,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进一步重申纪律规定。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安排接受宴请、旅游、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有价证券、高档酒水、月饼等节日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旅游、购买景点门票;严禁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相互宴请、违规吃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等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到企业内部食堂、农家乐等违规就餐;严禁违规购车、换车、借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奖金、值班加班补助和实物等津贴补贴;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不健康活动;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执行有关公务接待、婚丧嫁娶、领导干部请假报备制度等规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纠正“四风”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真抓严管,带头正风肃纪,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党员干部尊崇党章、遵守党规,自觉接受监督。班子成员是分管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认真履行领导、执行、推动、教育之责。各级党组织纪检委员要协助党组织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监督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以身作则,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表率和引领作用。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责任追究。各科室、各单位要把通知精神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要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准确研判存在“四风”问题的薄弱环节,紧盯重点人群,紧盯“四风”变异、复发问题,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市国资委将通过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节日期间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行为和现象,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强化执纪问责,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316222336703162227959

举报邮箱:lfsgzwdwb@163.com;lfgzw_djk@126.com

 

廊坊市国资委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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