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09月28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机关各科室,各监管企业:
现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廊坊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宣贯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
为深入推进国资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河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廊坊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增强国资系统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进一步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三、宣贯范围
市国资委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监管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四、宣贯方式
(一)组织参加市四套班子集中宣讲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蒋洪江同志负责到市国资委开展宣贯《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活动。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监管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市区的分公司(分厂、分店)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参加学习。
(二)组织委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市国资委将《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党政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利用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等时机,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地对《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进行传达学习。
(三)开展宣讲解读活动
市国资委召开《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专题宣贯会议,邀请专家做辅导讲座。市国资委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监管企业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学习。
(四)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
通过国资委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媒介以及通过宣贯横幅、宣传画等形式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集中咨询日活动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12月1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开展《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集中宣传活动,在活动场所设置展板和咨询台,制作、发放宣传资料,集中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
五、领导机构
成立市国资委宣贯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范增英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李文阁 市国资委副主任
成 员:于贺民 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
张建涛 综合法规科科长
颜雅智 办公室主任
付国民 党建工作科科长
六、责任分工
1. 综合法规科负责起草市国资委2018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工作谋划,安全生产管理科配合;负责将《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学习。
2. 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起草我委宣贯实施方案,通知监管企业参会及签到。
3. 办公室负责活动期间会场布置(会标、桌牌、音响设备),通知机关人员参会及签到;负责制作宣贯标语横幅。
4. 党建工作科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省、市《实施细则》全面贯彻了中央《规定》精神,坚持从严、从实、从细,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任务进行了细化,提出了量化具体的要求,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要环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面提升国资系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抓好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宣贯《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认真安排,确保宣贯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协调推进。
(三)广泛发动。利用市国资委网站、电子屏、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大《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宣贯力度,扩大活动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增强宣贯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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