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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国资委着力加强对企业人事、用工及分配工作的监管

时间:2013年02月27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为加强对监管企业人事、用工、分配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用工及分配行为,建立进出有序、配置科学的人事用工制度,近日,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企业人事、用工及分配工作监管的通知》,对监管企业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置和劳动用工办法做出了具体规定。

《通知》要求,各监管企业必须本着科学、高效的原则设置机构,对职能重叠、工作量不足的要进行精简整合;必须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管理人员比例,未经批准绝不能以经理助理、总经理助理等名义增设相当于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定岗定员方案》安排用工,严格控制计划外用工和临时用工,绝不能以“先进后转”、“先斩后奏”等方式违规进人;必须严格执行市国资委审核批准的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标准,绝不能以各种不正当理由超提、超发工资,擅自突破工资总额。

此项制度的制定出台,为有效控制企业人工成本增长过快,降低管理费用,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稳步提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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