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05月08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2013年4月9日上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廊坊市产权转让市场联合聚得利拍卖公司对位于大厂回族自治县城西侧10.6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这是廊坊市首例涉诉国有资产司法拍卖案件正式进场交易,为今后推动廊坊市涉诉国有资产处置积累了成功的工作经验,打下了良好基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21号)的规定,2012年1月1日起,对涉国有资产的司法委托拍卖由省级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实施。此次司法拍卖是由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廊坊市产权转让市场联合拍卖机构进行的首例涉诉国有资产司法拍卖案件。本次拍卖采用了网络竞价的方式,使用金马甲网络电子竞价系统,避免了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受到外界干扰,提高了竞价率、成交率和增值率。
涉讼国有资产司法拍卖进入产权市场交易,一方面,为处置诉讼资产提供了公开、公正、公平的交易平台,实现了涉诉资产阳光交易;另一方面,通过公平竞价的方式,能够实现涉诉国有资产的价值最大化,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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