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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年04月23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办公室 点击:

机关各科室,各监管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廊办〔2019〕4号)和《转发省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紧急突发事件和应急处置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廊办传〔2019〕5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市国资委系统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建立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值班室在处置重要紧急情况和各类突发事件中的运转枢纽作用,按照委主要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系统值班和紧急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

值班工作是各地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高效运转的重要环节,发挥着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加强值班工作,对保持政令畅通、及时妥善处置重要紧急情况和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至关重要。全系统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体系,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和应急值守纪律,确保值班期间值带班人员24小时在岗,通讯设备运转畅通,人员后勤保障到位。

二、强化值班队伍建设,提升值班工作水平

各监管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切实加强值班队伍建设,配实配强值班力量,明确值班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安排专职人员从事值班工作,努力打造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值班队伍,加快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协同配合的值班工作格局。要注重值班干部选拔任用,培育和选拔一批责任心强、素质过硬、有较强综合分析和协调处理能力的干部从事值班工作。要完善值班人员岗位交流机制,不断激发干部活力,优化干部结构。要持续提升值班队伍素养,牢固树立值班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切实加强值班人员的理论学习,增强大局观念和政治敏锐性,不断提高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要强化值班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值班业务研讨交流和技术练兵活动,锻炼提高值班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值班工作规范化建设

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值班工作机制。按照工作有制度、业务有规范、流程有标准的要求,细化厘清值班室职能,修订完善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请假报告、紧急突发事件信息接报等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密切关注互联网上涉及本地本部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敏感性情况和动态,对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要第一时间核实,一经确认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建立值班工作考核机制,突出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信息报告等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追溯的值班工作考核标准,建立目标化、责任化的考核评价体系。

四、严格执行规定,落实值班工作责任

各科室各企业要认真执行市国资委印发的一系列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等现象。全系统值带班人员是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各科科长、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加大对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的追责问责力度,对存在问题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依规追责问责。对于发生一般级别紧急突发事件信息迟漏误瞒报问题的,将在全系统通报批评;对于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紧急突发事件或连续两次发生一般级别紧急突发事件信息迟漏误瞒报问题的,由市国资委负责值班工作的分管领导对相关科长、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责令作出深刻检查等处理;情节较重、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影响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报市国资委党委同意后,移交纪检部门依纪依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构成违法或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规定,移交有关国家机关严肃处理。

五、加大科技支撑,推动值班工作信息化建设

各监管企业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推进值班信息化建设,改善值班工作软硬件条件,切实提高值班工作效率,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信息时效。改进现代办公条件,要在配齐值班专用计算机、电话和传真等基本办公设备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更新换代,不断提高现代办公水平,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时刻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六、提高信息质量,切实做好值班信息报告工作

全系统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关于紧急重要信息报送的规定,畅通渠道、灵通信息,发生一般级别突发事件,市国资委机关值班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3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发生较大级别突发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报告;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必须在20分钟内通过电话形式,30分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各监管企业必须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及时向市国资委报告相关信息,确保市国资委值班人员在时限内向市政府报告。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涉暴、涉恐、涉外等突发事件信息,不受分级限制,各企业在向市国资委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市政府报告。所有上报信息均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别字、漏字、错字、重字、异体字等文字硬伤,对信息标题、文内序号、有关数据要注重核对,对人名、地名、专有名词要遵循通用语规范,确保引用准确、使用规范。要进一步拓宽信息报告和获取渠道,时刻关注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的舆情,主动搜集重要敏感信息。强化信息分析研判,建立信息核查机制,提高分析研判和应对处置能力。密切关注各类隐患性、苗头性、倾向性、敏感性信息,对可能引发的紧急情况、连锁反应,要多方搜集印证,研判事态发展趋势,确保信息处理准确到位。改进信息报告手段,充分发挥微信、短信等网络通信优势,优化信息报送流程,精简信息审批环节,做到第一时间收集、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呈报,为领导科学决策赢得宝贵时间。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值班工作保障

各科室各企业要把值班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值班管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经常检查指导值班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值班工作的具体措施,协调解决值班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遇有紧急突发事件,当班带班领导必须亲自指挥调度,必要时要到事发现场核实有关情况。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紧急突发事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值班室亲自指挥调度,指导值班人员核实相关情况并及时进行报告。要在值班室功能用房建设,值班设备购置等方面加大投入,给予支持。要强化督导检查,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特别是省市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健全完善问责制度,确保有关规定落到实处。市国资委将于近期对全系统值班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各监管企业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具体措施,于4月30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市国资委办公室506房间。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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