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05月20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监管企业:
按照《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及本年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18年工资总额清算及2019年企业工资总额申报工作。请各企业依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撰写2018年工资总额执行情况报告,填报《2018年度企业工资总额清算表》,同时提交2019年工资总额方案,进行工资总额申报,以上材料连同电子版于5月30日前报送至考核分配科,我委将于近期对企业工资总额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马文哲
电 话:2223381、2223363
邮 箱:lfgzwfpk@163.com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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