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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党建工作要点

时间:2019年02月15日 信息来源: 点击: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攻坚、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和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2019年市国资委系统企业党建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总抓手,切实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强化基础保障、补齐工作短板、创新方式方法、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国企国资改革,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组织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考核,促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三、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在国企落地见效。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推动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完善党的督促检查工作制度,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做到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尊崇党章,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会前指导、会中督查、会后整改,组织指导监管企业开好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深入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3.深化政治巡察。牢牢把握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深化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部署要求,紧盯监管企业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无违纪违规等情况。

 (二)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

 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委党委有关部署要求,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学习与专题研讨、演讲与朗诵、知识竞赛与问卷答题、征文等形式,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适时组织开展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讲党课活动。

 5.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中央和省、市委统一部署,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谋划和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解放思想大讨论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适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接续奋斗,为深化国企改革、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

 6.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持续抓好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运用支部微信群、学习公众号等平台,推动党员干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学习。按照“四讲四有”标准和“四个合格”要求,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形成人人争做合格党员的良好导向。

 (三)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7.规范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有关规定,督导指导企业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彻底解决企业党组织“应换未换”的遗留问题;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组织开展选树基层党支部示范点活动,发挥典型引路和带动作用,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党员活动中心、党员电教中心和党校“三位一体”的阵地建设,按规范要求,打造2-3个基层党组织党员活动室(活动中心)示范样板。

 8.督导落实基层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指导督导,把明确党组织的法定地位、落实基础保障工作、强化党务干部教育培养和管理使用等纳入企业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党组织法定地位、前置程序要求、修订党委会议事规则等工作落实落地,确保公司章程修订全部完成,党建工作机构、人员、经费等基础保障全部落实到位;针对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单位,加大指导督导力度,各企业要建立联系点、明确责任人,切实解决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开展不平衡问题。

 (四)着力加强党员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

 9.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企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理论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坚持组织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党性教育、党性锻炼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深入开展党员亮牌示范、志愿服务、认责承诺等活动,激励党员践行党的宗旨,立足岗位实际,争当时代先锋,奉献国企发展。

 10.强化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党务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的选拔、配备和管理,将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肯奉献的党员选拔到党务工作岗位上来,选配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和服务意识强的党员担任支部书记。年内,举办1-2期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不断提升党务干部履职尽责能力。

 11.严把发展党员质量关。贯彻落实“双培方针”,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一线、工人、妇女、高知群体和少数民族党员的比例,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切实把好党员的“入口”关,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年内,举办1-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

 12、切实做好党费、党内统计等基础性工作。督导落实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办法,做好党组织、党员信息等数据录入、登记、维护工作。举办1-2期党内统计、党费管理培训班。

 (五)大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

 13.开展专题调研。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廊办字〔2017〕70号),以“研究总结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有效途径”为课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总结推广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形成调研成果。

 14.丰富党建工作活动载体。适应新时代国企改革发展党建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大力推进党建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手段创新;继续深入开展“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加强党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党建”“微支部”“微党课”等现代传播手段,搭建工作平台,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15.持续推进党建工作特色品牌建设。继续推动“基层堡垒建设、党员素质提升、职工群众满意”三大工程,赋予新时代国企党建工作新内涵。持续“党委书记活动日”等党建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党组织推进党建工作品牌创建活动。“七一”前,结合建党98周年庆祝活动,弘扬正气,开展“两优一先”评比表彰活动。年底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举办委系统企业党委书记活动日。

 (六)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6.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实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针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十种表现”,制定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结果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抓住“关键少数”、压实各级责任,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及时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17.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国资委系统警示教育活动成果,在“常”“长”上下功夫,推进警示教育活动常态化。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促进国企国资改革发展。

 (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8.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贯彻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推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的直接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年内,集中对企业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19.健全完善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开展调研,积极对接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研究《监管企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以规定权重纳入领导班子、经营业绩综合考评,与领导人员任免、薪酬、奖惩挂钩;继续实施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组织监管企业党委书记向委党委进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以评议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20.继续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机制问题。积极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通过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继续推动解决一些企业组织关系垂直管理和属地管理责权不清问题以及企业改制、划转后,党组织关系“应转未转”等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理顺党组织关系管理体制机制,确保监管部门和企业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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