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05月29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市安委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重要决策部署,着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企业树牢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持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力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宣传内容
围绕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责任,重点宣传以下内容:
(一)企业落实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金投入情况;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用缴纳情况;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情况。
(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设置和配备情况。
(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制定落实情况。
(五)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外委施工管理等情况。
(七)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岗位应急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三、宣传方式
(一)企业层面
1.组织召开动员部署大会(5月31日前)。企业组织召开全体员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动员大会,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有关要求,明确各部门、车间、班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做到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形成合力。
2.组织签订责任书和宣誓活动(6月30日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宣誓以企业、车间或班组为单位组织实施,宣誓词由各单位根据岗位人员职责制定。
3.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教育培训(6月30日前)。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岗位人员职责为主,通过现场教学、视频讲座、广播电视或局域网等形式开展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授课。
4.组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考试(6月30日前)。根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要求,设置不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试题,分期分批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进行考试,考试结果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档案。
5.组织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演讲或征文活动(10月31日前)。结合企业实际,在不同阶层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演讲或征文活动,从不同角度阐述自己对安全理念、安全制度建设、安全环境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宣传工作、安全行为等方面的理解和体会,探讨交流好的经验做法、对策建议。
6.组织岗位安全技能大赛(10月31日前)。突出岗位安全职责要求,科学设置竞赛项目,组织班组、车间和公司安全生产技能大赛,培养和选拔一批安全生产技术能手和业务标兵,激发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技能的积极性。
7.组织开展亲情助安活动(10月31日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企业安全发展和员工自身安全角度出发,给员工家属写一封安全家书,或邀请员工家属到企业参观座谈,营造“一人平安,全家幸福”的氛围,教育引导全体员工自觉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8.培树先进班组和个人(11月30日前)。发掘培育一批安全意识强、执行制度好、安全绩效优的班组和个人,树立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典型,加大经验交流和宣传表彰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习先进模范,共同守护安全”的浓厚氛围。
企业在完成上述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各项活动开展情况按照时间节点报市国资委和本地行业主管部门。
(二)政府部门层面
1.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讲。市国资委利用专题会议、培训学习、督导检查等时机,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等人员,宣讲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利用市国资委安委会工作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采取专家授课、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
3.组织开展典型经验交流活动。选取落实主体责任扎实、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采取企业主要负责人介绍经验做法、组织观摩交流和座谈研讨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切实增强企业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厘清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思路举措。
4.组织开展采访报道活动。邀请当地主流媒体,对国资系统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扎实的先进企业,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充分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发展的保障作用。
5.加大反向推动力度。采取督导检查、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曝光反面典型、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建设等方式,倒逼企业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时间安排
活动自5月开始至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各企业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动员部署,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活动实施阶段(6月-11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本单位有关活动,做好督导检查和调度推进工作。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全面梳理分析活动开展情况,做好总结提升工作,固化活动成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市国资委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加强工作调度,有序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市国资委将把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
(二)突出活动实效。各企业要把握实效原则,聚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全员参与,聚焦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落实,聚焦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聚焦安全隐患治理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和隐患治理等举措更加扎实,职工安全意识和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基础更加稳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企业要求在厂区、车间醒目位置以及人员休息室、餐厅、学习室等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内部广播电视、网络等加强宣传;联合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刊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体会文章,加大对突出问题曝光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深入开展。
各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视频、图片、典型经验以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或员工优秀体会文章)及时报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2223359 电子邮箱:lfgzwaqk@126.com
版权所有: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冀ICP备19015276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653号
联系电话:0316-2223888 网站识别码:1310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