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年03月24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为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的行为,日前,省政府办公厅颁布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管理的决策协调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管办分离,集中交易、依法运行,部门监管、行政监察”的原则;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法定职责分工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等内容。该《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制度体系,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为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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