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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完成首批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企业划转移交

时间:2018年03月30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为全力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按照省、市深化国企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国资委会同市财政局和企业主管部门,积极调查走访、深入仔细研究、广泛征求意见,适时出台了《廊坊市市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纳入集中统一监管体系的企业范围,明确了纳入范围企业的监管方式和监管内容。

 本着“先易后难、分类施策、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市国资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主动征求主管部门意见,筛选出6家产权归属明确、人员资产状况清晰,符合纳入直接监管条件的充分竞争商业类企业,并成立划转移交工作领导小组,深入企业摸清资产、负债、人员等状况,认真制定划转移交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纪律和要求。截至目前,已完成3个部门6家企业的国有资产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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