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09月02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关于修改调整“解决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整治任务中“整治措施”和责任部门的通知》精神,推动省国有企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协助开展省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管理制度起草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请各企业就以下内容对本企业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于9月3日前报市国资委(同时报送电子版)。主要内容包括:
1.本企业商务接待方面的管理制度;
2.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的有关规定;
3.《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管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的通知》等文件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4.对国有企业商务接待的意见建议。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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