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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年02月28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各企业党组织:

20191230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做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

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条例》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使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规定。市国资委将对企业学习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得到贯彻执行。

 

中共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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