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3月17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相关监管企业:
按照市财政局《关于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廊财建〔2019〕86号)要求及2020年国资系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为做好国资委监管企业2020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通知如下:
1.各相关监管企业要严格按照已测算上报确定的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数额上缴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为保证2020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及时足额上缴,请各相关监管企业于3月31日前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市财政国库。
3.各相关监管企业完成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工作后,请将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财政国库进账单复印件报送至市国资委财务与收益管理科(市国资委办公楼503室)。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6日
(联系人:张聪颖;联系电话:222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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