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4月17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监管企业:
现将廊坊市国资委《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扎实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委实际,现将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以“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为重点,以“双控”机制建设和标准化工作为抓手,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着力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重点工作
按照全市工作安排,结合国资系统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安全生产意识,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根本性工作,作为推动国有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性和保障性工作,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强化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有效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
2.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督导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建立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工作机制,明确各个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考核和严格奖惩等方式,建立起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3.完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细化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强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提高事故情况、责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比重,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薪金挂钩。
4.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治理或久拖不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强化对事故多发、工作不力单位和个人的警示诫勉,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
(二)强化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
5.认真落实“双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市国资委《关于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进工作的通知》(廊国资传〔2019〕62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企业加大推进力度,确保6月底前规上企业完成“双控”机制建设,10月底前全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全部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6.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全员培训。将“双控”宣传培训贯穿机制建设过程始终,进一步细化培训内容,组织全体员工参与“双控”机制建设岗位培训,使员工结合各自岗位,熟知本岗位的安全风险、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办法,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7.加大对“双控”机制督导检查力度。将“双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日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凡检查必查“双控”机制建设。严格执行《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对不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把“双控”机制建设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
(三)强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
8.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认真对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中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等内容,督导企业逐项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
9.扎实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各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集中整治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严格细致检查每个环节和部位。
10.建立健全台账清单。建立“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即:建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建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风险管控清单,逐项明确辨识部位、存在风险、风险分级、事故类型、主要管控措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隐患治理清单,将发现的各类隐患全部登记入册,逐项明确隐患名称、隐患等级、治理措施、完成时限、复查结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等内容;建立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内部追责问责清单,严格落实对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教育培训责任不到位部门和人员,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11.强化集中整治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包联责任制,集团公司领导包分公司(分厂、分店),分公司(分厂、分店)领导包车间(班组),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
12.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把“打非治违”贯穿安全生产监管全过程,加强暗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督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引发的安全事故。
(四)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3.交通运输。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动态监控不到位,“两客一危”车辆逾期未检、未报废、车辆违法未处理,车辆安全技术不达标、“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路线行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整改等问题;大中型客车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客运、班线客运、农村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不落实、“三品”安检不认真、实名制查验以及车辆出站检查不严格等问题。加强运钞车等特种车辆安全监管工作。
14.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的安全管控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进一步深化“双控”机制建设,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全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
15.工贸行业。大力推进“双控”机制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加强环保治理设备设施安全管控。
16.消防。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深入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电气火灾和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紧盯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建筑等火灾高危单位,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
17.人员密集场所。加强车站、商场超市及商贸服务业等人员聚集场所日常安全管理,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18.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对责任体系、健全制度、技能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工艺、设备、安全投入等方面进行排查和整治,全面提升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9.特种设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整治,重点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起重机械、气瓶等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隐患。严查“三无”电梯等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行为,始终保持特种设备“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20.有限空间作业。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企业信息台账。持续开展《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手册》宣贯培训,加强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及时推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和事故警示案例等。
21.职业危害。开展铸造、汽车零部件制造等行业专项治理,开展年度或阶段性有害气体和粉尘危害防治。继续开展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专项治理,解决企业危害告知不规范、不全面、应告不告,以及警示标识数量不足、设置不醒目、规格不达标等问题。
22.应急管理。深入开展应急管理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培训和演练等;未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封闭应急救援通道;未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23.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紧密融合,全面完成爱尔科技、布雷博惠联、诚盈化工公司和机械研究公司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明珠集团、保安服务公司、瑞立美联、天都大酒店、国兴担保、国兴物业和物产集团保龙仓超市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复审工作,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促进企业提高本质安全,确保全系统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起到引领和带动作用。
24.深化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诚信等级评定和管理,逐步扩大诚信管理工作覆盖面。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复审)达标和诚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加快推进并完成企业二级公司(分公司、分厂、分店)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同步纳入到河北省诚信管理体系,实施诚信管理。
25.扎实做好职业健康基础工作。明确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本单位治理方案。加强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实现“两个档案”管理规范化。
(六)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6.推动重点宣教活动有序开展。大力推动第19个“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全民应急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安康杯”知识竞赛、“应急先锋”“安全卫士”“应急管理年度人物”“安全文明之星”“安全文明家庭”推荐命名等活动有序开展。
27.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开展安全生产典型经验观摩、交叉互查活动,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和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素质提升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和能力。鼓励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和消防设施操作员资格培训,提高管理专业技能。
(七)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8.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要求,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督导各企业按规定做好应急预案的更新、修订和复审工作。强化应急预案实战演练,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切实提高事故初期处置能力,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险情的能力。
29.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时更新应急救援人员并开展技能培训,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迅速出动、有效处置。加大先进适用应急装备的配备力度和应急器材储备。加强微型消防室管理,按要求及时更新、补给消防设施设备,切实发挥微型消防室处置突发事件的作用和能力。
版权所有: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冀ICP备19015276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653号
联系电话:0316-2223888 网站识别码:1310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