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4月23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县(市、区)财政局,廊坊开发区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委监管企业:
为配合做好国务院国资委开展全国国资监管系统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空间布局及产业链水平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省国资委转发的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全国国资监管系统企业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链水平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1.高度重视。各级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建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工作,请将工作人员回执于4月27日前报市国资委。
2.确保质量和进度。本次摸底调查涉及范围广、指标多、时间紧、任务量大,工作中各企业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把握工作进度,确保工作质量。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财政部门要加强调度指导,督导企业按要求及时报送。
(1)调查数据资料报送。市级企业于6月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企业由同级财政部门收集汇总后于6月1日前报市国资委。
(2)产业布局情况及产业链情况报告报送。市级企业于7月15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企业由同级财政部门收集汇总后于7月15日前报市国资委。
(3)各企业调查数据资料、产业布局情况及产业链情况报告需报送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数据刻录光盘。
3.落实保密责任。调查取得的企业资料,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对于调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调查对象商业秘密,各参与单位需履行保密义务。
4.调查工作中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国资委。联系人:李海伦;联系方式:2223321 15383963607;邮箱:gzw789@163.com;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15号;邮编:065000。
附件:河北省国资委《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开展全国国资监管系统企业国有资本布局和产业链 水平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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