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6月01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有关监管企业:
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修订)》(廊国资规〔2019〕121号),现就预报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实行年薪制的监管企业。
二、报送内容
1.《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预报表》(表格附后)
2.关于确定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的情况说明。
三、填报要求
1.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本企业发展规划、2020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运行特点与发展趋势,实事求是填列表格并做出说明。
2.企业填报的考核目标建议值应充分考虑上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和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情况。
3.企业报送的说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上期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企业本期生产经营情况和受疫情影响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2)2020年度目标建议值的测算依据,所处行业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趋向、市场环境预测及企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4.企业上报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前景预测要有理有据,严禁弄虚作假。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20年6月5日前将《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预报表》及说明材料盖章后报送考核分配科,电子版发送至lfgzwfpk@163.com。
附:《2020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预报表》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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