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9月03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监管企业:
现将《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互检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3日
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互检互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按照《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和市国资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执法部门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二、检查方式
组成13个检查组(名单见附件1),检查组由1名企业分管领导任组长(2家以上企业组成的检查组,由排名靠前的企业分管领导任组长),2-3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检查方式主要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具体事宜由互查企业之间自行商定。
三、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
(二)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情况;
(三)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四)上级有关部门督查检查巡查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特别是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
(五)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三级教育”培训以及“一人一档”建立情况;
(八)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以及组织开展生产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检查生产经营现场存在的隐患和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9月6日前)
1.制定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互检互查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检查内容和重点;
2.召开专题会议,对互检互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对检查组成员进行岗前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7日至18日)
各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按照分工要求开展互检互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与被检查企业商定),重点企业至少抽查一家分公司(分店)。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此次互检互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本着互帮互学、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共同提高的目的,深入细致地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及时向企业和市国资委反馈(见附件2),由市国资委指导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二)遵守廉洁规定。各企业要统筹安排好此次互检互查活动,并给予资金、人员、车辆等方面充分保障,检查用车由各组长单位提供。各检查组要科学合理安排检查行程,注意行车和人身安全,要严格遵守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廉政有关要求,轻车简从,不得相互吃请、互赠礼品。
(三)及时分析总结。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互检互查工作小结,经检查组组长签字后,于9月25日前报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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