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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

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信息来源: 点击:

10月23日上午,物产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举行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此次学习也是根据集团《关于开展“法治物产”民法典系列知识培训的工作方案》举行的第二期民法典专题培训。集团党委班子成员、各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合同管理工作分管负责人、总部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孟凡强同志就民法典的学习,特别是学好用好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强调指出,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合同编的重要性。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合同编几乎占据了民法典的“半壁江山”,可谓“浓墨重彩”“亮点纷呈”,特别是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息息相关。因此,企业生产管理人员要以民法典合同编为重点,不断强化学习自觉。二要深入领会,不断巩固学习的实效性。重点理解和把握合同编中关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以及违约责任等重要法律规定,将专题培训与交流讨论、个人自学有效结合,将合同编重要内容与其他法律法规学习有效结合,做到统筹学、联系学、贯通学,不断提升法律素养。三要学用结合,充分发挥学习的实践性。要在具体工作中坚持运用合同编法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掌握与企业密切相关的典型合同的应用,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企业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切实用法治力量保障企业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此次学习由集团外聘法律顾问、河北天枢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翟彦双律师进行讲授,重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典型合同等重要内容。

在近两个小时的培训中,与会同志认真聆听,专心致志、聚精会神,充分展示了集团领导干部积极学法的良好形象,切实营造了集团上下愈发浓厚的学习氛围,为建设“五大物产”、依法治企兴企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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