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04月13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企业党组织:
在建党10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典型,在全委系统不断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市国资委党委决定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组织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数量
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党组织及所属全体正式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17个,优秀共产党员5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7名(申报名额见附件1)。
二、推荐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重点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举发展、团结、奋斗的旗帜,坚持协同发展、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工作主基调,在生产经营实践文明城市创建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涌现出的忠诚、担当、实干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领导班子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完成本单位中心工作中发挥了中坚和骨干作用;工作机制好,党的工作和中心工作有机融合,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推动科学发展有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要在兼顾各领域的同时,优先推荐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创建、维护社会稳定等市委及市国资委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个模范”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竭心尽力为群众谋利益,甘于奉献;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执行市委及市国资委的有关政策、决议和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推荐的先进个人要兼顾各领域,向基层一线倾斜,原则上不推荐高管及以上管理人员;要在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优先推荐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大气污染治理、文明城市创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维护社会稳定等市委、市国资委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应当从事专职党务工作1年或兼职党务工作2年以上。
三、具体工作要求
1.各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要兼顾广泛性和代表性,既要有老典型,又要有新常态下尤其是当前企业改革发展攻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要多方面听取党员和职工群众意见,听取同级纪检(纪检证明)部门意见,并对推荐对象在上报前进行公示,务求每个推荐表彰对象都有较深厚的群众基础,都能经得起检验。
2.推荐对象确定后,各企业要填写相关推荐审批表,请各企业登录邮箱下载。各企业上报时,推荐审批表页面设置为A4纸型;表格中的单位名称一律使用党组织全称;要严格按照表样的规格和字体、字号复制表格、填表内容、双面打印表格。表中“主要事迹”栏字数控制在500字以内,文字要精炼、准确。表中“曾受表彰情况”一栏,只填写县级以上表彰情况。统一填写格式xx年xx月xx(单位)授予XX称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中二寸免冠照片处,粘贴红底2寸照片;“个人简历”栏从大中专以上学历填起(时间要首尾对应)统一填写格式xx年xx月—xx年xx月,在xx单位学习或任职。所有表格填报企业党组织写党组织全称并在相应栏加盖党委(总支、支部)公章,“填报单位党组织意见”一律写同意推荐。
3.各企业党组织请务于5月1日前,将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同级纪检部门证明和推荐情况报告报送市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中共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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