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08月05日 信息来源:廊坊市国资委 点击: 次
各监管企业:
为确保企业房屋建筑安全,现将廊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廊安办〔2021〕38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提要求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房屋安全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房屋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坚决杜绝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照(廊安办〔2021〕38号),深入细致地进行自查自纠,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各企业务于8月10日前将整治情况报告和排查明细表(附件1、2、3,其中表3非住宅类必填)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报送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科(207室)。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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