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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年10月15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安全科 点击:

各监管企业:

现将《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石家庄“10·11”通勤大巴车落水事故教训,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年终岁尾全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廊坊市安全生产督导和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廊安办传〔2021〕43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严守红线和底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即日起到年底,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和暗查暗访工作,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一)共性内容

1.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领会不深,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较大差距。

2.主体责任措施不力问题。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存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日常检查、员工培训、应急管理和值班值守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等。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不到位问题。以日常管理替代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行动,突出重点、集中攻坚、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4.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问题。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双控”机制建设被动应付,只求有不求用,只备查不落实,机制运行与安全管理“两张皮”。问题整改走形式、走过场、没有盯住不放,特别是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有效机制。

5.事故隐患整改不力问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6.生产经营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

(二)各行业领域重点内容

1.交通运输:突出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城市公交、押运车等重点车辆运营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动态监控不到位,车辆逾期未检、未报废、车辆违法未处理,车辆安全技术不达标、“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走形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差,涉险行车问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不整改等问题;大中型客车未经许可或超许可范围从事旅游客运、班线客运、农村客运等违法违规行为;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不落实、“三品”安检不认真、实名制查验以及车辆出站检查不严格等问题。

2.建筑施工:重点检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触电、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问题;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3.消防: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逐级岗位责任制不落实,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老旧小区等场所火灾隐患,小微企业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违规敷设、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4.燃气:重点检查宾馆饭店、美食城、职工食堂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5.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相关制度规程不精准,作业制度执行不到位;有限空间辨识、标识(告知)不准确;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无针对性,作业人员掌握救援技能不熟练、应急救援设备处于失常状态;未对照《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手册》实施作业等问题。

6.特种设备:重点检查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情况;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建立特种设备台账,“一物一卡、账卡相符”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查情况;特种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情况;非法违法使用不合格、淘汰、存在重大缺陷特种设备等问题。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

各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确保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问题全部整改。

(二)国资委督查

1.委领导包联检查。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等特殊时期和元旦等节日为重点,采取常规检查和暗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包联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2.专项督导检查。成立由党委副书记刘彦峰任组长、副主任李文阁任副组长、安全生产管理科成员为组员的市国资委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以企业分公司、分厂、分店等生产经营一线为重点,每周至少开展1次督导检查活动。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将在11月召开,北京冬奥会将在明年初召开,廊坊地处首都护城河最前沿,肩负着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重大责任,容不得半点疏忽和大意。各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指示,从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忧患意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强化责任追究。各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细则,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市国资委将加大惩处力度,对违规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移送市相关部门,该停就停、该关就关、该罚就罚,始终保持强大震慑;凡因工作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三)及时报送信息。各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于10月15日前报市国资委,工作情况及隐患治理清单每半月上报1次,12月底前报工作总结。各企业的工作开展情况将定期在国资系统内通报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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