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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10月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年11月01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党建科 点击:

各企业党组织: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工作安排及学习要求,现对各企业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10月份专题学习要点安排如下。

一、学习要点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八个坚持”要求,进一步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向导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使用机制、管理制度、合作机制,下大力气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努力为推动廊坊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三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生物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落实生物安全法,进一步加快推进生物科技自立自强创新和产业培育,扎实推进重点区域和领域生物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高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3.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辛亥革命11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秉承辛亥革命的伟大精神,继承革命先贤的崇高理想,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努力在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加快建设等重大历史机遇中建功立业,为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4.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廊坊市第七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深入领会廊坊市委市领导讲话精神,为全面建设“五个廊坊”,争当“三个排头兵”不懈奋斗。学习和弘扬“塞罕坝精神”,在国企发展中传承塞罕坝人接续拼搏,甘于奉献,勇于创新的创业精神,对企忠诚,赓续初心使命。

5.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党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新中国史》。

二、有关要求

各企业党委(总支、支部)要及时将学习情况报市国资委党建科,包括文字信息、照片等相关材料。同时,要积极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市国资委党建科将不定期对各企业党组织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底意识形态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中共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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