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年12月31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企领科 点击: 次
12月31日上午,廊坊市国资委召开监管企业外部董事聘任会议,向新聘任的8名外部董事颁发了聘书,在一级监管企业全面实现了董事会应建尽建,董事会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改革任务,完成率达100%,标志着廊坊市国资委在推行外部董事制度建设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会议由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一级调研员刘彦峰主持并讲话,党委委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海琳进行了廉政谈话,四级调研员刘立昌宣读了聘任文件。物产集团、国资公司、城建集团、公交集团、廊运集团、联华公司、保安公司等7家外部董事任职企业负责人及国资委机关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实行外部董事制度,是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推进国资监管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今年以来,市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力推进外部董事制度建设,研究出台了监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等多项配套制度,按照企业行业和个人经历经验相匹配、企业董事会需求与个人专业特长相契合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能力,采取现职转任、企业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为监管企业配齐建强了专职外部董事。
会议要求,各任职企业要全力支持配合外部董事工作,为外部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外部董事送交董事会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虚心听取外部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外部董事履职台账,详实记录履职时间、参加会议、发表意见、表决结果、开展调研等情况,为考核评价外部董事日常履职提供重要依据。要发挥好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根据实际情况,各企业要设立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风险管理等委员会,特别是要设立审计委员会,安排外部董事进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特别要进入审计委员会。并指定相关部门配合外部董事工作,拓展其工作抓手,充分发挥外部董事的专业特长,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新聘任的8名专职外部董事要转换观念、提高站位、忠实履职,准确把握身份“专职”、能力“专业”、履职“专管”、职责“专用”要求,发挥自身专业知识、管理经验、实战本领,真正当好企业战略意图的决策者、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者、上下情况沟通的联络者。要注重调查研究,准确把握国资监管重点和关注事项,严格“三重一大”决策风险管控,重点关注企业战略规划、改制重组、重要资产处置、债务风险防控、财务审计等方面情况,发挥好决策把关作用。要在董事会上审慎、客观发表意见,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体现出资人意志,依法维护出资人利益、任职企业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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