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03月21日 信息来源:廊坊发布 点击: 次
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廊坊市公安局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行为的通告
近期以来,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引发市民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网络环境风清气正和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网络造谣、传谣,避免极个别网民肆意编造、散布虚假疫情信息,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廊坊市公安局就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通告如下:
一、提高信息甄别能力。新冠肺炎疫情相关信息要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未经证实的消息不上传、不转发、不扩散,自觉做守法公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二、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微信群、朋友圈、抖音、快手及其他网络平台,转发、传播的没有权威和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信息,不得随意转发,发现不实信息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严禁编发不实信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以及地域不清、指向不明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对已发布、转发或评论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无法删除的要及时辟谣,主动向公众说明情况。
四、尊重隐私拒绝暴力。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非法活动。
五、坚决打击网络谣言。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网信、公安部门将坚决打击,依法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管理者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底线。在此提醒广大网民,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关键时期,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始终保持冷静理智,共同抵制网络谣言,众志成城,携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欢迎广大网民投诉举报网络谣言信息及线索,网信部门和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谣言制造者和传播者。
投诉举报电话:
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6-2339541
廊坊市公安局:110
举报邮箱:lfwljb@163.com
廊坊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廊坊市公安局
2022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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