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年04月29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财务科 点击: 次
各相关监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按照《中共廊坊市委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廊发〔2019〕23 号)和《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廊国资〔2020〕70号),结合各监管企业2021和2022年财政项目预算编制执行实际情况,拟决定对监管企业2021年和2022年财政预算项目开展绩效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安排,具体时间以电话为准。
二、参加人员
市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赵建文同志,市国资委财务与收益管理科张永亮、张聪颖及第三方机构相关人员。
三、检查内容
1.2021预算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实现的产出情况;取得的效益情况等;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
2.2022年项目绩效指标完善情况;资金管理和项目开展及准备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健全性;其他相关内容。
四、具体要求
1.检查采取情况汇报、座谈交流及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2.请各相关监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财务及项目负责同志及具体工作人员按时参加汇报和交流座谈,并备齐项目绩效相关材料。
3.请各企业将涉及的预算项目相关内容形成汇报材料,连同电子版报送市国资委财务与收益管理科。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版权所有: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冀ICP备19015276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653号
联系电话:0316-2223888 网站识别码:1310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