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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05月07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安全科 点击:

各监管企业:

现将《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429

 

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国务院安委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15条措施落地落实,按照全国、全省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廊坊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集中力量在全系统持续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有效辨识管控、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党委(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按照《廊坊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对目标管理完成结果进行考核验收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情况。加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等情况。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是否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是否存在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情形。

(四)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是否列出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是否存在人员密集场所封闭安全出口、封闭或占用疏散通道等违法行为。

(五)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情况。高危行业是否存在分包转包、挂靠资质等行为。企业集团总部是否建立专业化管理团队加强对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考核、惩处,是否加强对分包单位等关联企业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并实行统一管理等。

(六)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危险岗位是否严控劳务派遣员工数量,国企在有关人员管理上是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等。

(七)“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法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减少违规违章作业行为的情况。

(八)事故调查处理和报送情况。是否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等情况。是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九)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严格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八个必须”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步骤。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5月9日)。各监管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出的所有隐患建立明细台账、即查即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自查工作贯穿大检查始终。

(二)督查检查(5月7日至12月31日)。一是领导包联检查。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包联分工,以暑期汛期、“国庆”小长假、党的二十大等时间节点为重点,采取常规检查和暗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包联企业开展督导检查。二是分管领导督查。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安全生产管理科成员为组员的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开展督导检查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各集团公司也要参照市国资委做法,开展对各子公司、分公司、分店、分厂的督导检查。

(三)“回头看”(党的二十大召开前3日至二十大闭幕)。各监管企业对自查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检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隐患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限期整改到位,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巩固提升(党的二十大闭幕至12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企业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隐患问题,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要部署,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排的重要活动,是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市国资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研究部署、协调调度、推动落实等,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监管企业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

(二)加强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对违规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该停就停、该关就关、该罚就罚,始终保持强大震慑;凡因工作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市国资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安全生产联络群等媒体,宣传报道安全生产大检查中有效经验做法,曝光大检查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强化示范带动和震慑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统计报送。各监管企业对照检查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查情况(见附件2)于5月8日前报市国资委。从5月份开始,每月28号前(遇节假日提前报送)统计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要定期向市国资委报送工作信息,及时反馈经验做法、工作进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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