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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审核业务档案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2年05月12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综合科 点击:

各监管企业:

《廊坊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明确要求,“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国有企业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及合同法律审核率2021年年底前达到100%,集团公司层面2021年年底前建立法律审核业务档案,2022年在重要子企业全面建立。”建立年度法律审核业务档案工作作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重点任务之一,对促进企业依法决策、规范管理、合规经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近年来,各监管企业在加强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有效防范化解企业法律风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法律风险防范成果,实现法律审核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可追溯化管理,现就进一步加强法律审核业务档案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各监管企业要根据《廊坊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廊国资〔20185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合同的法律审核管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合同等法律审核事项清单,明确所出资企业和权属企业法律审核具体事项及审核权限、主体、方式、流程、工作时限等内容,确保重要决策、规章制度、合同的法律审核率达到100%,并做到及时高效。

二、规范法律审核业务档案。要建立健全法律审核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做好重大决策、规章制度、合同文本等文书资料及法律审核事项、法律审核意见、法律意见书、法律分析意见等法律审核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及时建档组卷,形成“一事一卷、定期归档”,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为原件,并应当完整、准确、系统,如实反映工作情况,各项签字手续完备;凡重要法律审核业务,有条件的企业可实行文书档案、电子档案双重管理。

三、明确法律审核业务档案管理职责。各企业分管法务工作的副职是本企业法律审核业务档案管理的责任领导,统筹抓好法律审核业务的各项工作,负责法律事务的部(室)是具体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法律审核业务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并明确专人履行岗位职责,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确保法律审核业务档案资料齐全完整、规范有序。

四、加强法律审核业务档案监督检查。市国资委将根据工作要求,加强对各企业法律审核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2021年底前监管企业及2022年上半年重要子企业法律审核业务档案工作进行集中抽查,档案管理不达标、不规范的责令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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