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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安全科 点击:

关于印发《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现将市国资委《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按照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廊安办〔2022〕14号)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回头看”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推进问题整改,保障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通过开展教育培训、隐患曝光、问题整改、应急演练、经验交流、案例警示等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系统安全意识,提升员工安全素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三、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30日。

四、主要活动

(一)学习宣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务院推动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各企业安排专题集中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深刻领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的重要意义、突出特点、部署安排、具体要求等。通过企业负责人和一线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推动责任落实、源头治理、督导检查、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扎实落实,全力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坚决稳控安全形势,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体宣讲活动,推动企业“第一责任人”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赋予的七项职责,带头遵法、学法、守法,有力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提升。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主动研判风险、排查隐患,向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全员应急救援演练和知识技能培训,积极参加“第一责任人安全倡议书”活动。广泛发动职工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职工参与监督企业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对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强化源头治理,切实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成灾之前。

(三)开展三年行动“回头看”和大检查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墙报、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充分报道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推广制度成果。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集中力量持续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尤其是建筑房屋、道路交通、燃气、消防、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按照“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的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四)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按照市国资委年度工作安排,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任职资格(复审)培训,切实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满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需求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上线下活动。6月16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职业健康、心理健康等知识,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开展安全同行公益宣传活动。组织交通运输企业开展“安全同行”公益宣传活动。在车站、广场等场所悬挂安全条幅、摆放安全知识展板,发放安全类实用宣传品;在车载电子屏播放安全提示、安全知识等内容。开展“开车第一课”专题讲座,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切实推动广大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七)开展网络答题活动。按照市国资委《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知识网络竞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加大竞赛活动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全员参与答题,让更多的人通过竞赛答题学到应急知识、掌握应急技能、提升应急意识。“安全生产月”期间,各企业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集中答题周、答题日组织参与答题活动。

(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录》、剖析事故案例、专家授课等方式,让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不断提升各级人员安全意识、履行安全职责能力。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风险隐患,真正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九)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企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演练方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或专项应急演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的开展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有效载体,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认识精心组织各项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创新宣传形式。企业要在主要厂区门店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宣传横幅,要创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客户端,利用交通工具电子显示屏、楼宇广告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丰富活动内容。各企业紧紧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以推进落实安全责任落实为重点,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各项工作相结合要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展好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企业全员培训等活动。

各企业活动总结于6月30日前报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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