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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副职的通知

时间:2022年06月13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企领科 点击:

各监管企业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加大优秀年轻企业领导人员培养选拔力度,不断优化企业领导班子年龄和专业结构,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公开选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副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积极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比选择优,真正把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群众公认、敬业奉献的优秀人才选拔到企业领导岗位上来,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选拔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依法管理原则;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拔范围

市国资委各监管企业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选拔岗位

(一)监管企业财务总监3名(企业领导人员副职);

(二)监管企业副总经理2名(企业领导人员副职)。

五、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讲纪律、守规矩、顾大局;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诚信务实、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应聘企业财务总监岗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应聘企业副总经理岗位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素质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职位要求

1.监管企业财务总监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还应当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等执业资格,或具有会计师、审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连续从事企业财务会计或审计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现任监管企业中层正职,条件特别优秀的,经企业党组织推荐,可放宽到企业中层副职;熟悉国家财经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2.监管企业副总经理岗位,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监管企业中层正职,不限制任职年限;还应当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与拟任岗位和职务相适应的从业经验和知识水平;能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个人原因造成企业亏损或资产损失数额较大的。

2.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存在经商办企业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尚在执行中和解除执行未满三年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六、选拔程序

此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实施。公开选拔财务总监计划人数与岗位竞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公开选拔副总经理计划人数与岗位竞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4。

(一)报名。向各监管企业发布公开选拔通知,同时在廊坊市国资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每名竞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报名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竞聘人员将填写的《市国资委公开选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副职报名表》(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1寸蓝底免冠近照电子版、相关学历、职称证明和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电子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市国资委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时本人须出具:《市国资委公开选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副职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2张1寸蓝底免冠近照。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主要测试竞聘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知识以及政治素质、经营管理、文字表达等方面能力。

计分方法:笔试实行100分制记分。笔试结束后,按照所选拔岗位1:3的比例,按笔试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入面试。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竞职演讲和答辩提问两个环节测试竞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专业素养、应变控制、组织协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竞职演讲的内容主要包括本人基本情况、近2年来的履职情况,竞争优势和不足,任职后的工作设想及思路等。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答辩提问主要是由评委提出相关问题,应聘者现场回答,答辩时间限定在10分钟之内。评委根据应聘人员演讲和答辩情况打出分数。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计分方法:面试实行100分制记分。评委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出100分制平均得分,为面试成绩。

公开选拔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组织考察。市国资委党委根据公开选拔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遇有考察人选不合符相关任职要求或本人自愿放弃应聘的,按公开选拔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讨论决定。市国资委党委根据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集体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七)任前公示。就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拟任职位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任职。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开选拔的企业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试任职务的,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七、工作要求

(一)公开选拔工作应遵守以下纪律:

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得事先内定人选。

2.严格按照公开选拔实施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参与公开选拔的人员应认真遵守人事工作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考题、评分、考察、党委讨论等情况。

4.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开选拔工作规定,不得进行弄虚作假、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5.在公开选拔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实,严肃处理。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国资委党委负责解释。

 

附件:1.市国资委公开选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副职报名表.docx


      2.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3.公开选拔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副职推进时间表.docx

4.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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