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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廊坊市国资委“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安全科 点击:

机关各科室,各监管企业: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严格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廊安办〔2022〕35号)和委主要领导要求,市国资委制定了《廊坊市国资委“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1日



廊坊市国资委“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结合市安委办《关于严格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廊安办〔2022〕35号)和9月19日市国资委第30次党委(扩大)议要求,制定我委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

9月21日至10月31日。

二、督查范围

各监管企业。

三、督查方式及分工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

(一)委领导包联督查: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国资传〔2022〕44号)要求,深入包联企业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

(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国资委组成督导检查组,带领2名安全生产专家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李文阁市国资委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于贺民安全生产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

宋世宇安全生产管理科一级主任科员

廉文光安全生产管理科三级主任科员

专家2名

四、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情况。

(三)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和市国资委关于国庆节、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四)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和市国资委近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情况。

(七)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工贸、特种设备、消防、建筑房屋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八)市国资委督导检查发现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九)生产经营现场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

(十)值班值守及应急措施准备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国庆节临近,党的二十大召开在即,廊坊地处首都护城河最前沿,肩负着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重大责任,容不得半点疏忽和大意。各督导检查组成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使命担当,增强忧患意识,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开展督导检查,严防各类问题发生。

(二)强化责任追究。为确保督导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国资委将加大惩处力度,对慢作为、乱作为、违规生产经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移送行业主管部门,该停就停、该关就关、该罚就罚,始终保持强大震慑;凡因工作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实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从严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督查组每次督导检查结束后,及时将督查工作台账、隐患清单、影像、图片等资料报安全生产管理科,重大隐患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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