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年01月12日 信息来源:国资委财评科 点击: 次
市直有关部门,国资委监管企业,委托监管企业,市直列统企业:
为做好2022年度市属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编制工作,如实反映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好地满足国企改革和国资监管需要,根据市国资委《廊坊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廊国资〔2004〕15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财务决算及报表编制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确保财务决算工作按时完成
各企业结合本单位的情况,认真总结往年工作经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财务决算工作任务按时高质完成。
二、严肃纪律,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各企业财务人员应将会计信息质量作为财务决算管理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三、加强审计,切实提高财务决算工作质量
承担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按规定对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和会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同时针对各监管企业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内容进行复核,出具审计情况说明书。企业应充分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不能影响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和鉴证力。
四、层层落实,实现质量和效率兼顾
本套报表为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企业、市直列统企业向市国资委报送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统一格式。包括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和专项情况表。本套报表为汇总报表、合并报表与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要按规定报送汇总报表及所属企业分户报表数据;企业集团应按规定报送全级次分户数据,集团所属上市公司、金融子企业及其他重要子企业不分级次均应填报本套报表。各企业应在严格审核基础上,于2023年3月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市国资委。
五、扎实工作,确保报表内容完成准确
各企业应按要求认真做好报表编制工作,确保报表按时高质完成。各企业以正式行文报送以下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财务决算报告正文、会计主附表、财务情况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情况说明书等,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本企业公章。
各企业在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和报送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市国资委财务监督评价科联系。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版权所有: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冀ICP备19015276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653号
联系电话:0316-2223888 网站识别码:1310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