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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廊坊市国资委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7年04月17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各监管企业:

现将《廊坊市国资委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国资委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切实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国资委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委实际,现将今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预防控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诚信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安全生产能力建设水平,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全面完成2017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重点工作

按照全市工作安排,结合国资委系统实际,重点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遵循,全面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以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统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推进责任落实。

2.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考核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加大安全生产“否决”力度;进一步改进完善评分标准和办法,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对企业领导班子和成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企业负责人绩效挂钩,激发和调动安全生产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

3.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协助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加大事故查处工作在安全生产中的考核权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二)以国家、省、市文件精神为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进

4.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省、市配套文件、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贯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扎实做好《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工作。将新修订的《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纳入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条例》宣贯谋划,制定宣贯工作方案,采取聘请专家授课、领导干部上讲台、知识竞赛、演讲比赛、专题讲座、宣传橱窗等形式,开展卓有成效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6.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和排查事故隐患,推进企业实行风险和隐患“双清单”管理,实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公告警示,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各层级风险防控责任。

7.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大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推行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以标准规范、制度措施和科技手段强化企业排查治理隐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8.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坚持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诚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诚信等级申报、评定工作,确保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同时纳入到诚信管理体系中来,实施诚信管理。

 

(三)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9.危险化学品安全。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运输、使用企业,从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制度、技能培训、应急救援、隐患排查治理、工艺、设备、安全投入等方面进行排查和整治,全面提升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0.工贸行业安全。贯彻落实省制定的机械、商贸行业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分级标准及管控办法,开展较大风险作业岗位、部位专项整治,制定风险管控措施,严格督导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管控能力。

11.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和危化品运输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非法超限运输,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肇事逃逸、假牌照、遮挡牌照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12.建筑施工安全。深入开展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加强对建筑施工单位劳务派遣工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培训要求,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技能。

13.消防安全。加强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影剧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和“三合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格查处封堵、占用或在营业时间封闭疏散通道、疏散楼梯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措施。

14.特种设备安全。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做好非法安装、非法使用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整治工作;强化对大型起重机械技术安全管理和控制,确保使用安全;建立完善老旧电梯报废更新机制,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15.公共安全。做好危旧房屋、玻璃幕墙、户外广告、燃气管道、地下管廊以及城市公交、店庆促销等方面的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公共安全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清除公共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

16.可燃性粉尘企业安全。加强对企业的防尘系统按防爆标准规范设计、安装和使用情况,按规定设置防泄爆装置情况,按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情况,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情况,设置接地装置情况等内容的检查,消除可燃性粉尘企业事故隐患,提升企业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其他行业和领域也要立足实际,针对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四)强化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17.加大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委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每半年至少带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活动。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工作台账,跟踪企业落实整改,确保督导检查工作的有效性。

18.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检查,以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标准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等作为检查内容,全面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9.强化重要时期安全督导检查。根据不同时期和事故规律特点,围绕全国“两会”、安全生产月、暑期(汛期)、国庆、党的十九大等重要敏感时期,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集中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重要时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

20.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检查。坚持查安全生产必须查职业卫生,严厉查处故意隐瞒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不按规定申报职业危害因素、不按规定配备或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设施、不及时监测检验或维修保养、设备设施处于不正常状态、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严重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告知、日常监测、定期报告、防护保障和职业健康体检等制度措施,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五)以保障从业人员健康权益为前提,着力提高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水平

21.深化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开展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专项治理,开展年度或阶段性粉尘危害治理;继续开展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专项治理,解决企业危害告知不规范、不全面、应告不告,以及警示标识数量不足、设置不醒目、规格不达标等问题。

22.夯实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加大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规范化建设,规范文件档案和数据资料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利用职业病防治宣传周,并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六)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为着力点,高标准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

23.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强化应急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水平。组织开展以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国资委系统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企业结合实际,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事故初期处置能力和从业人员应对突发险情的能力。

24.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相关企业要充分利用微型消防室的优势,按要求及时更新、补给消防设备、设施,切实发挥好微型消防室的作用。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人员技能培训,确保一旦发生应急情况,能迅速出动、有效处置。

 

(七)加强宣教和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能力素质

25.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利用户外电子屏、车载LED电子屏、微信、企业内网等媒体持续宣传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传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宣传效率,增强宣传效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技能比武、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政策,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

26.强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好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培训,确保“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开展一次分管负责人、安全部(科)长学习研讨活动,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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