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11月14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企业党组织:
根据中央和省、市委近期工作决策部署及国资委党委安排,现对企业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11月份专题学习要点安排如下。
一、学习要点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求,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工作重点、完善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有力举措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让改革开放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
2.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条件和环境,动员和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充分发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坚定发展信心,踏实办好企业,努力为廊坊经济社会发展多作贡献,为廊坊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3.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10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和全市经济工作推进会议各项决策部署,围绕重点经济指标,进一步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全力冲刺、努力赶超,确保完成全年既定目标任务;
4.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严格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
5.认真学习吕保民同志先进事迹,在企业广泛学习宣传吕保民同志先进事迹,把向吕保民同志学习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努力营造见贤思齐、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立足本职、若干实干,奋发有为、开拓创新,为推动廊坊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新时代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廊坊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有关要求
各企业党组织要结合各单位实际,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组织开展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同时,及时将学习情况报国资委党建科,包括文字信息、照片等相关材料。党建科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学习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底意识形态工作考核重要依据。
中共廊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18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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