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监管企业:
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级“两节”困难企业救助和困难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廊人社发〔2018〕36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2019年市本级“两节”困难企业救助和困难职工慰问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通知中救助和慰问对象的具体条件,认真梳理、筛选本企业困难职工,并填报《廊坊市2019年“两节”慰问困难职工情况表》。
二、提交救助和慰问对象个人情况说明和困难职工相关证明材料。
三、各企业于1月10日前将以上三项材料上报至国资委203室,由市国资委进行慰问对象遴选确认。
附件:廊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市本“两节”困难
企业救助和困难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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