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有关监管企业:
按照廊坊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在全市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请各有关监管企业填报《国有企业自查表》,并于1月14日前上报至国资委203室。
附件: 《国有企业自查表》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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