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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资委强化对监管企业选人用人监督指导

时间:2014年07月11日 信息来源: 点击:

 为切实加强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作用工作制度,纠正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等问题,近日,市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通知》,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选任作出了具体规定。

 《通知》明确,企业选任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的原则;依法办事和按组织程序工作的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通知》对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选任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规模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科学设置内部机构,合理配备中层管理人员;二是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选任必须符合一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三是企业提任中层管理人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凡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的分公司(子公司)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作;四是企业领导人员应当遵守的人事纪律,包括不准临时动议任免中层管理人员,不准以领导圈阅形式代替领导集体议定,不准领导个人决定任免事项等。

 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作为企业的中坚和脊梁,是企业的稀缺资源,是实现企业目标的原动力。中层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态度直接影响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加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选任工作尤为重要。各企业只有把此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好用好,充分发挥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会有发展动力,事业才会兴旺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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