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11月14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监管企业:
为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进一步提高企业运营效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根据《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廊国资规〔2017〕1号),现就预报2019-2021年度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实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市国资委监管企业。
二、报送内容
1.《2019-2021年度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预报表》
2.关于确定2019-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的情况说明。
三、填报要求
1.企业应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本企业发展规划,2019-2021年度任期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实际经营状况和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运行特点与发展趋势,实事求是填列表格并做出说明。
2.企业填报的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上期实际完成值。我们将与企业沟通,结合市国资委制定的年度经济发展目标对企业所报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调整。
3.企业报送的说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上期主要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
(2)2019-2021年度任期目标建议值的测算依据,所处行业宏观经济政策变化趋向、市场环境预测及企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4.企业上报的数据要真实、准确,对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前景预测要有理有据,严禁弄虚作假。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将《2019-2021年度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预报表》及说明材料盖章后报送考核分配科,电子版发送至lfgzwfpk@163.com。
附件:2019-2021年度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预报表
(联系人:马文哲;联系电话:2223381)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1月13日
版权所有: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办单位: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网站地图
冀ICP备19015276号-1 冀公网安备 13100302000653号
联系电话:0316-2223888 网站识别码:1310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