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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市委组织部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年10月29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各有关监管企业: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11月举办有关培训班的通知》(廊组明字[2019]87号)安排,经国资委党委研究,拟选派部分监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次

企业高质量发展与转型升级专题培训班(2)

学习时间:2019113日至119日,11318:00前报到,119日返程。

培训地点:深圳市委党校。

报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香密湖路3008号深圳市委党校学苑宾馆一楼大厅。

校方联系人:曾文欣;联系电话:18938055813

参训学员自行报到,市委组织部不做统一安排。去程建议乘坐113日国航CA1303航班(13:15北京起飞,16:55到达深圳),返程建议乘坐119日国航CA3405航班(12:30深圳起飞,15:40到达北京),校方只对此航班安排接送。其它方式前往的学员自行到达报到地点。

二、所需费用

培训费和食宿费由市委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列支,往返交通费由参训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三、有关要求

1.各有关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选派参训学员,重点选派政治素质高、党性观念强、身体健康的人员参训。务于1029日(星期二)上午900前将学员报名表报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纸质版加盖公章传真至222335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FGZW_QYLD@126.com,相关表格可以在公共邮箱:1f2339528@126.com,密码:2339528,收件箱中下载。)

2.各有关监管企业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参训学员提前进行外出学习、生活、安全教育,将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发放给每名参训学员,逐一签署《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纪律承诺书》,做到自觉服从组织调训,按时参加培训,切实改进学风,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参训期间不再参加原单位会议、考察或其他工作任务,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违反纪律现象,市委组织部将进行通报批评。

3.参训学员凭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纪律承诺书》办理入学手续,严禁他人顶替。

(联系人:郭志启;联系电话:0316-2223318

 

附件:

1.学员报名表

2.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纪律承诺书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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