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01月17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有关要求,以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权履责为重点,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国资建设和普法教育工作,国有资产出资人的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监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我委高度重视依法监管工作,始终把健全完善依法监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为依法监管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保障,重点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入手,狠抓目标管理、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不断夯实依法监管工作基础。
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成立了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委机关各科室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纳入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将依法监管工作列入全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年工作目标统一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监管工作,不定期听取各职能业务科室依法履职工作情况汇报,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分析研究,采取得力措施予以解决,保证了依法监管工作的常议常抓常调度;在工作安排上,将依法监管工作列入国资工作要点,对全年依法监管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并对应相关科室职能,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明确了各自职责任务,确保将依法监管工作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与其他业务工作同步考核。
二、健全制度,集体决定,推动决策机制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我委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健全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有效避免了因决策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最大限度的发挥了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作用。
一是完善依法决策程序。修订印发了《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范围和流程,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要程序,并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确保了重大决策的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实施科学民主决策。在每项重大决策前,都进行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立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专家评审制度,邀请中介机构专家进行充分论证评审;在决策过程中,注重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坚持做到集体决策,凡“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后实施。
三是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为规范和加强我委及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法律审查,制定了《廊坊市国资委及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成立了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小组,对机关和所监管企业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重大事项进行严格审查,通过合法性审查,促进了依法决策和依法监管,切实维护了出资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学习,建立制度,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水平
我委着力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将法律知识培训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组织理论中心组和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宪法、国资监管方面的政策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的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一方面,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养。为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加快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制定出台了《廊坊市国资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实施方案》和《廊坊市国资委领导干部集中学法计划》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等制度,切实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了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以“七五”普法为契机,抓好普法工作,督促企业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和行业特点,分层次开展全员培训,将职业培训形成长效机制。
另一方面,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和企业领导人的法治观念、政德修养和廉洁意识,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赴市法治宣教中心开展法治廉政教育活动,先后参观了官德家风展示馆、吕端文化中心、红色精神专题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服务非公企业法治宣教中心,集中观看了微电影《一生三世》,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以职工权益为重点,组织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学习了《公司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信访条例》等法律知识。以开展机关业务知识培训为契机,重点对薪酬分配、产权管理、投资管理、改革改组、上市融资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了深入系统地学习,切实提高了依法监管国有资产,依法指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能力。
四、依法履职,强化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我委紧紧围绕“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目标,按照职能强化依法监管,规范工作程序,以公司章程为强化监管的抓手,建立科学完整的公司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发展壮大,提升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是健全完善政策制度。为加快国企改革和国企监管政策落到实处,先后起草印发了《关于推进监管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改制操作流程》《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十余个政策文件。
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监管,我委对照中央和省委1+N改革配套文件精神以及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规定,并结合我市监管实际,集中梳理清理了已制定出台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对与其抵触的文件进行废止,不符合的内容进行修订。通过文件清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监管制度体系,提高了制度的纲领性作用。
三是推进企业法治建设。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廊坊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保障企业深化改革、健康发展,根据相关规定,研究起草了《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细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职责。
四是指导企业健全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进监管企业在法务机构、人员配备、监督机制建立等方面加大力度,规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法律审核。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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