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8月25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次
各企业党组织:
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决定对系统企业履行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市国资委党委管理的企业。
二、检查时间
9月1日至10月31日,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组自行确定。
三、检查内容
具体检查内容详见附件3。
四、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将采取“听、看、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到企业后听取企业负责同志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查看党建活动阵地建设情况。检查组也可视情况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相关情况。
五、有关要求
1.各企业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企业党组织制发的相关文件;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包括所提要求、所作报告、会议记录、学习笔记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工作进行安排的工作记录、谈话表格等佐证资料;“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情况等。
2.各检查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检查内容逐条进行对照,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并向党建工作科进行反馈,反馈的问题清单要有带队领导签字。
3.各企业党组织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好对所属单位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4.各组组员负责做好与企业联系对接和办公室车辆的协调工作。
附件:1.检查组名单及分工
2.企业联络人员名单
3.2020年度企业党建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检查表
中共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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