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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0年12月04日 信息来源: 点击:

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全市集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实施。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宣办《2020年全市“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统一安排,经委领导同意,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时间安排

宣传活动从12月初开始,到12月底结束。其中,12月1日至12月7日为宪法宣传周。

三、重点宣传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确定具体宣传内容。

四、具体安排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今年“宪法宣传周”不集中组织大型线下宣传活动,各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围绕主题开展活动,形成良好的宣传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突出主题,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准确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将企业领导人员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三)注重宣传实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宣传活动要贴近群众,切实提升群众参与感,努力提高宪法宣传实效。要注意把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各监管企业“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情况于2020年12月11日前上报市国资委综合法规科。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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