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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年04月30日 信息来源: 点击:

机关各科室,各监管企业:

现将市国资委《“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廊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廊安办〔2021〕18号)精神和《关于印发〈廊坊市国资委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防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国资传〔2021〕25号)要求,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按照4月25日市国资委党委会部署,结合我委实际,制动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4月26日-5月10日

二、检查方式

委领导成员按照包联分工,带领分管科室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分别对包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分管领导带领安全生产管理科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三、检查重点

1.道路运输安全。以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场站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以及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突出排查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定期检查、驾驶人定期教育、驾驶人身体和心理健康辅导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以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2.房屋建筑安全。以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高处作业、现场消防管理为重点,检查施工企业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排查深基坑(槽)开挖防护情况,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安全管理、安全监督等制度执行情况;建筑机械安全管理、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临边防护情况;动火审批管理情况;安全用电情况;人员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超市、仓库、沿街商铺等以及“三合一”、“多合一”、老旧小区、小微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逐级岗位责任制不落实,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违规敷设、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和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4.特种设备安全。以企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车辆等使用企业为重点,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制定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有演练记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情况;特种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情况;检查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格等。

5.工贸安全。重点检查企业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开展风险因素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重点行业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冶炼、吊运、浇注环节安全,特别是炉窖本体、水冷元件、起重机、钢水包、渣罐以及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等安全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动火、抽堵盲板等高危作业以及维修和外委施工队伍管理情况;涉爆粉尘企业的建构物、除尘系统、防火防爆、粉尘清扫等安全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开展“防风险 除隐患 保安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全省性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全系统务必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牢记使命、担当作为,切实把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风险、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抓好、抓实,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突出重点。各检查组要结合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季节气候特点以及近期各类事故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场所的检查。要突出检查各类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建筑施工安全、复工复产“八个必须”要求落实情况。要突出检查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教育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隐患。

(三)反馈信息。要加强专项检查活动中的痕迹化管理,及时留存有关影像、图片、检查记录、整改反馈等资料,《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于5月11日前报安全生产管理科,由安全生产管理科统一整理存档。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随时向安全生产管理科反馈。

 

附件: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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